🫲手部衛生🫱
手部衛生作業辦法
111.03制訂
113.12檢視
一、目的
爲清除手上的致病菌,以減少其傳播,而增加感染機會。
二、洗手種類
一般性洗手
使用肥皂或洗手乳及清水搓揉至少 30 秒,可清除大部分的暫時性細菌。
乾洗手
使用前手上無可見污染物,取用適量(足夠擦拭雙手所有表面)洗手液搓揉雙手(含手心、手背、指縫、指尖、虎口等)直至乾燥。
三、洗手設備
洗手檯、洗手乳(或消毒劑)、擦手紙、垃圾桶
四、洗手五時機
(一) 接觸個案前
(二) 執行清潔/無菌技術操作之前
(三) 暴露接觸體液風險後
(四) 接觸個案後
(五) 接觸個案週遭環境後
五、洗手步驟
(一) 濕洗手(依洗手七字訣洗手40~60秒)
1. 除去手上手錶及飾物,並將衣袖捲至肘關節以上。
2. 保持手部低於手肘,用水濕潤手部,以肥皂或洗手乳抹在雙手。
3. 搓揉雙手,注意手心、手背、指縫、指尖、虎口等,範圍包括雙手手腕及手腕上 10 公分。
4. 以流動的水沖淨雙手。
5. 以擦手紙擦乾雙手。
(二) 乾洗手
1. 乾洗手液需搓揉手部、指尖、指縫及前臂,待完全乾燥。(約15-20 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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