🫲手部衛生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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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部衛生作業辦法

111.03制訂

113.12檢視

一、目的

爲清除手上的致病菌,以減少其傳播,而增加感染機會。

二、洗手種類

一般性洗手

使用肥皂或洗手乳及清水搓揉至少 30 秒,可清除大部分的暫時性細菌。

乾洗手

使用前手上無可見污染物,取用適量(足夠擦拭雙手所有表面)洗手液搓揉雙手(含手心、手背、指縫、指尖、虎口等)直至乾燥。

三、洗手設備

洗手檯、洗手乳(或消毒劑)、擦手紙、垃圾桶

四、洗手五時機

(一)   接觸個案前

(二)   執行清潔/無菌技術操作之前

(三)   暴露接觸體液風險後

(四)   接觸個案後

(五)   接觸個案週遭環境後

五、洗手步驟

(一)      濕洗手(依洗手七字訣洗手40~60)

1.   除去手上手錶及飾物,並將衣袖捲至肘關節以上。

2.   保持手部低於手肘,用水濕潤手部,以肥皂或洗手乳抹在雙手。

3.   搓揉雙手,注意手心、手背、指縫、指尖、虎口等,範圍包括雙手手腕及手腕上 10 公分。

4.   以流動的水沖淨雙手。

5.   以擦手紙擦乾雙手。

(二)      乾洗手

1.   乾洗手液需搓揉手部、指尖、指縫及前臂,待完全乾燥。(約15-20 秒)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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